國內消費新訊

國內的消費申訴案件五花入門  您想多多解嗎?讓我們來聊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為因應未來新型態語言學習之經營模式與學習方式,並保障消費者權益;本(108)年11月11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64次會議通過,指定教育部擔任「語言複合式教材」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表示,經統計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FoodPanda)消費爭議案件,本(109)年1月至4月暴增高達564件,行院消保處爰會同相關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交通部公路總局督促其改善外,並提醒消費者應注意自身權益。

消費者報名短期補習班學習各種知識及技能,為繳納補習費用,常發生「假分期真貸款」之爭議。為使消費者明確知悉何人為貸款對象,並強化消費者權利保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消保處)業將教育部提報之「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審查完竣,並經提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審議通過,俟教育部公告施行後,即可上路。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升溫,影響國人出國意願,尤其在日本發生鑽石公主號郵輪事件後,更加深旅客對搭乘郵輪之疑慮。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已協調旅行業者在靠港禁令宣布解除前,對於旅客之解約,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規定落實辦理;若航次取消,扣除已代繳之行政規費後,其餘旅費原則應全額退費。

針對媒體報導民眾疑似擔心疫情擴散,部分賣場湧現民生必需品搶購之情形,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已於昨(18)日起派員前往6大賣場(家樂福、愛買、大潤發、好市多、全聯、頂好)訪查,並於今(19)日向4大網路平台(Pchome、Yahoo、momo、東森)瞭解網路販售民生必需品熱銷情形,訪查結果略述如下。

我國國內旅遊近年來相當盛行,各地方政府積極開發觀光資源,發展為具有地方特色、人文景觀或自然風景的熱門景點。考量各地方人氣景點內皆為人潮聚集打卡場所,其附近範圍內的美食餐廳之作業環境衛生維護、食品從業人員衛生管理、製程溫度管理等更顯重要,一旦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往往會成為媒體關注焦點,宜加強管理。

消費者可以要求保障他的消費安全與權益,這是消費者應有的權利。但是消費者在要求這項權利時,消費者亦有自行維護本身消費安全與權益的責任,這就是消費者的義務。消費者為維護本身的消費安全與權益,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五條規定應為下列措施:
(一)消費者應致力充實消費資訊:1、消費者為充實消費資訊,平時應多接受消費教育宣導。2、消費者從事消費前應蒐集消費相關資料。3、消費者有疑問應即查詢。
(二)消費者從事消費時應採取正確合理消費行為:1、不買具有危險的商品或服務。2、詳細閱讀商品之說明及標示等資料。3、不為商品之不當使用。4、向企業經營者索閱品質保證書或相關文件。
(三)發生消費爭議時,應儘速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申訴、調解、消費訴訟程序解決。

醬油為國人日常料理常用之調味品,因此用量不可謂不大,而其品質之良窳與消費者食之安全更是有密切之關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與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下稱行政院食安辦)合作,針對50件釀造醬油(含網路3件),進行品質檢驗及標示查核。採樣標的包括販售予一般消費大眾之40件「釀造醬油」及販售予餐飲業使用之10件「業務用醬油」。檢驗結果品質部分有8件不符合規定,標示查核部分有3件不符合規定。行政院消保處已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衛福部食藥署)及地方衛生局儘速依法查處。

為維護民眾食用端午節食品之衛生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已規劃啟動「109年度端午複合式專案」,加強稽查以實體通路或網路行銷之粽子製作業者及端午應景食品販賣業者,並抽驗各類端午節應景食品,以確保民眾食用食品安全,維護消費者權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分析108年 52,975件消費申訴案,排序前五名案件類別分別為「電信」(1,963件)、「房屋」(1,561件)、「遊戲」(1,407件)、「手機」(1,371件)及「網購」(1,3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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