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公司任意喊價,物品損壞賠償責任如何釐清
消費者(S小姐)從台北搬回高雄,於網路上找到大○利搬家公司的資訊,詢價時業者說3000元且會搬到高雄透天厝的四樓,並要求傳物品照片給她,S小姐傳了之後說會再多兩箱,業者表示東西有點大箱所以要5000元(還是會搬到四樓),S小姐答應並約定了搬家時間。
五月初搬家的司機來搬東西,搬運過程中皆無提到價格問題,S小姐的物品中有一台電視,司機表示包起來即可,等東西搬的差不多後,司機才表示東西太多很辛苦,搬到四樓的價格要提高到12000元,放一樓6500元,但因為當下東西都搬好了,雖然有疑慮,S小姐還是答應了,約定將東西放在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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