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支付命令

認識支付命令

撰文:李奇芳律師 

一、支付命令說明:
        支付命令,就是債權人要對債務人請求支付金錢、代替物或有價證券的時候,聲請法院聲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督促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聲請發支付命令需要告訴法院請求的原因及事實,並提出相關文件佐證。如果債務人於收受支付命令後20日內未提出異議,債權人就可以以支付命令去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二、支付命令的法律效力
        現行的支付命令僅有執行力,沒有確定力,也就是說,債權人雖然可以拿著未經異議的支付命令去聲請強制執行,但債務人仍可透過提起訴訟方式進行補救。

三、現在較常使用支付命令的情形:
        當有金錢的債權債務關係出現時,就可能會使用支付命令,例如銀行要催收卡債等債權,先前也有詐騙集團偽造證據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因為法院不會開庭審理的緣故,民眾無從檢驗證據之真偽,結果收到支付命令的人又不予理會,於是詐騙集團就已確定的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然而現行的支付命令只有執行力,縱使未在異議期間內聲明異議,仍可起訴救濟。

四、如何聲明異議
        一般而言,法院寄送支付命令時,會附上聲明異議狀,只要勾選異議後寄回即可,不須附理由。若是弄丟,則可上司法院網站下載,或前往各地法院訴訟輔導科填妥「民事異議狀」寄送至法院,等待通知開庭,支付命令即失效,雙方進入訴訟程序,債務人可至法院表示沒有這筆債務,或早已還清。

五、結論
        任何寄送到家中的信件都很重要,特別是以情人跟法院的名義所寄的文件。對於這些文件不可置之不理,若有任何疑問,請諮詢專業律師,或洽各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存證信效用

撰文:李奇芳律師  

一、存證信函的法律效力
        寄件人雖然可以在存證信函的內文裡撰擬所想要寫的內容,但不一定會發生法律效力,還是端看寄件者與收件者間的法律關係而定。一般而言,存證信函的使用會在於請求、催告、解約等,例如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所規定的「郵購買賣」及「訪問買賣」所產生消費糾紛,就可以透過存證信函的方式向商家解除買賣契約。二、什麼時候會需要存證信函?


        例如以減少價金、解除契約為內容的存證信函,具有法律效力,對方收到存證信函後,會改變雙方的契約內容,以符合日後起訴請求時的一項證據。即便是不具法律效果的存證信函,在某程度上也帶有警告、威嚇的作用。在適當的時機向對方寄出內容合宜的存證信函,往往能促使對方主動履行義務,雙方可以避免掉不必要的訴訟消耗,以達事半功倍之效。三、存證信函格式用紙如何取得?


網路上有許多關於存證信函的免費資源,例如:
(1.) 中華郵政網站上有關於如何取得存證信函格式用紙,以及相關的書寫細節: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郵務常見問題/存證信函。


(2.) 在檔案格式上也可使用存證信函產生器雖然網路上有許多關於存證信函內容的範例可供參考,但請注意,並非所有的糾紛都能夠一概套用,建議撰擬存證信函前先向專業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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