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感覺被強迫推銷 購買昂貴化妝品

2019-05-16

申訴內容

消費者被業者推銷購買5萬元的「買化妝品送美容服務」,本想在購買的化妝品使用完畢時,就不再繼續購買化妝品,但經不住業者在做美容服務的同時,持續向消費者遊說推銷及折扣,於是購買了第二次4萬5千元的化妝品。後來考量到自己的經濟狀況,消費者想要退費,但業者以各種理由拖延不退費,無奈之下,只好求助本會。

業者說法


主張一切合法,並且保養品瓶罐上都有消費者的親筆簽名,代表同意拆封,開過就不能退還,
協會建議:

►以買化妝品送美容保養服務的銷售模式近年來非常多,而目前尚未有明確的法律規範,引起的消費糾紛經常使消費者求助無門。為減少類似的爭議,消費者協會建議:


►業者
(1.) 避免在化妝品尚未使用完畢之前推銷第二次,以減少退費的糾紛。
(2.) 要有完整的消費明細,在第一時間給消費者(化妝品品項、價格需載明)
(3.) 不宜未使用就拆封(雖然徵詢過消費者同意)或不該用而使用,避免若發生需退費而無法退的情況,會對消費者不公平。


►消費者
(1.) 遇到消費糾紛第一時間,蒐集所有可以提供的證明,並向消費者協會諮詢,這樣才有利於消費者因娶的證據不足,尚有彌補空間,亦可以直接向業者反映(先諮詢優點為避免與業者溝通時處於弱勢)。
(2.) 購買時主動要求業者給予消費明細(化妝品品項、價格),並保存購買發票。
(3.) 消費者在簽立契約之前或購買時,應審慎思考再決定,不要被任何誘因引導而當場採購。若是已購買,則要求產品不要開封,並取回自行保管,欲解約時對消費者才有利。
在此呼籲消費者面對不合理的消費糾紛,要學習懂得主張保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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