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

2020-10-26

主管機關:經濟部 

定型化契約範本

中華民國96年9月10日經濟部經授工字第09620416021號函公告訂定發布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行政院已審議通過「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不得記載預付費用購買點數或堂數的使用期限,企業經營者不得以自動續約扣款方式延長契約,預訂近日公告,宣導期半年,2020年3月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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