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頁式廣告網購踩雷,貨運業者提供爭議協處機制
2020-12-07
日期:109/11/27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一頁式廣告詐騙屢見不鮮,為確保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除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督導各貨運業者落實於包裹上記載託運人姓名、住址及電話,供消費者識別外,該處並協調各貨運業者強化貨到付款爭議協處機制,協助消費者收到境外爭議包裹時,得以順利退回款項。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社群或入口網站常見一頁式廣告,以誇大不實廣告或擷取臺灣正版業者、名人肖像,吸引消費者購買,一旦消費者發現商品不符或明顯瑕疵欲退貨,業者卻已讀不回或消極拖延。更疑似有不肖業者以貨到付款方式亂槍打鳥寄送包裹,利用被害者不慎簽收後,因貨款不多而自認倒楣的心理,而進行隨機詐騙。
行政院消保處於106年及本(109)年兩次邀集交通部公路總局及貨運業者開會研商對策,要求各貨運業者落實下列事項:
一、應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18條規定,落實於包裹上提供託運人資訊及加強資料正確性之把關。
二、檢討強化貨到付款爭議協處機制,並充分揭露。
對於前揭強化貨到付款爭議協處機制一節,各貨運業者皆釋出善意配合辦理。大致而言,新竹物流、通盈通運、全球快遞、統一速達、台灣宅配通等多數業者對於境外爭議包裹,已建立作法不一之退貨退款機制,受理期限最長者達7日,其中統一速達已承諾於110年起比照辦理;嘉里大榮及嘉里快遞則已著手規劃換約等事宜,預計於110年第1季建立退款機制;台灣順豐雖未直接提供退款,惟可協助消費者轉知託運人處理退款事宜,並定時追蹤辦理結果。相關資訊皆已公告於各公司網站(詳附表)。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網購發生爭議,理應由網路賣家負責,惟一頁式廣告詐騙之賣家位處境外,或其國內代理人(如集運商)良莠不齊,往往退款不易。因此,對於代收貨款之貨運業者,願以杜絕詐騙及保護國內消費者為念,提供直接退款或相關協助措施,表示非常肯認,並已請貨運業者加強稽核過濾信譽不佳之託運人,避免與不肖廠商合作。至在便利超商取貨付款部分,已另由經濟部進行輔導。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
一、一頁式廣告吸客手法,不外乎:強調貨到付款;售價明顯低於市場行情;標榜7天鑑賞期,不滿意可退費;限時限量促銷,而且有永遠倒數不完的結束時間;網址拼音奇特;出現大陸用語;未提供實體聯絡電話及地址等(詳附圖)。消費者在購物前要特別留意,也可上網搜尋賣場評價,避免上當。
二、跨境爭議實務處理不易,社群網站內容更是五花八門,不必然安全可靠。在網路購物時,宜盡量選擇國內知名或商譽良好的購物網站,並選擇以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較有保障。
三、收到貨到付款包裹,儘速拆封驗貨。若商品不符或瑕疵,可聯絡託運單上之寄件人要求退貨退款,或可向貨運業者反映,請其協助處理退貨退款事宜。
四、如仍無法解決消費爭議,可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