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台接線箱裝設家門,業者欲取消收視優惠

2019-05-16

(示意圖:紅圈內為接線箱,非當事人住處) 

申訴內容

當初第四台業者與消費者約定,將接線箱裝設在消費者家門柱子上,就給予第四台免費的優惠。經過數年,消費者電視突然收不到訊號,去電通知業者,業者表示需月繳500元才能收看,消費者拒絕並請業者將箱子遷移。
後來有工作人員前去,並讓民眾簽了「除非房屋要整修,否則不得請業者遷箱,且保證消費者收視優惠」的同意書,表示需要三天時間經主管同意,但又過了一週,民眾催促業者依然無人回應。

業者說法

同意書須經主管同意,尚在走流程,流程走完才可處理收訊。

協會建議

業者將接線箱裝設於消費者家門柱子上,使用到消費者私人財產的部分,應該更適當、妥善的處理,更不宜以拖延的方式,造成消費者收視的困擾,使糾紛發生,使事情複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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