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裝瓦斯營業亂象已成家庭主最大無奈
2017-05-22
召開日期 106年5月22日
事件概述
關於桶裝瓦斯的受費機制,政府管理鬆散,消費者被予取予求的案例時有所聞,而「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僅為行政指導,沒有法律約束力,常見不合理的情況有下:
►消費者支付瓦斯鋼瓶保證金,變相成購買鋼瓶。
►支付瓦斯鋼瓶保證金1800元,業者不開任何憑證,消費者也未主動索取。
► 待消費者不繼續使用而退瓶時,業者卻依據定型化契約範本第5條「容器每隻不得低於300元」僅退還消費者300元。
►消費者叫送桶裝瓦斯有使用期限壓力,現在皆以小家庭居多,廚房及熱水器之瓦斯一瓶要在3~4個月內用完實在有困難,動輒被罰實有不甘。
►瓦斯業者間已形成一種默契,不收別家的鋼瓶,新客戶要叫瓦斯勢必重新購買,讓消費者十分無奈。

協會立場與訴求
►為確保消費者權益,瓦斯鋼瓶之押金若為必要性支付,消費者應可獲取相關憑證,以為日後退費之依據。
►瓦斯業者為轉嫁營運成本,巧立各種收費名目,主管機關應介入督導,以避免消費者權益受損。
後續處理與相關資訊
行政院核定內政部及經濟部擬定之「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瓦斯業者如有收取容器保證金(鋼瓶押金),應同時提供消費者收據;容器檢驗費由瓦斯業者負擔,不得向消費者加收檢驗費;瓦斯業者回收之容器內如有殘留氣量時,應按比例退還消費者氣價,提供消費者更完善之保障。

家用瓦斯的使用要跟時間賽跑,時限內用不完業者就對消費者開罰,對小家庭而言是壓力。【圖片來源:消費者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