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裝修過程溝通問題 導致工程延宕
2019-05-16
申訴內容
消費者於購屋後,採納某知名房屋業者的個別業務員的推薦,以50萬委託某室內設計公司進行裝修,但期間工程延宕,尚未退場就向消費者收取期款,使其繳了超前的款項,且在約定完工日時,全部地板及牆壁皆未施工、水電衛浴只施工一半,消費者認為業者違約。之後消費者委託同業公會協助至現場,實際清算施作內容明細後,核價解除契約,消費者需再付尾款約10萬元。消費者於契約解除後仍感覺不合理,故向本會申訴。
業者說法
施工期間,因設計及材質方面有諸多的更動,且消費者要求多,導致工程延宕,期間已溝通過但效果不彰,後來也同意解約,不知消費者為何又申訴。
協會看法
►業者與消費者之間,本就存有專業知識的落差,因此消費者協會建議:
►業者
(1.) 在與消費者溝通時務必詳盡完善,在可能有爭議的問題上要更詳細的解說,並盡到主動告知的責任
(2.) 付款時程按照契約上所列的執行,若有異動則須註記或載明,避免發生爭議時各執一詞,難以釐清過程
►消費者
(1.) 在簽立契約前必須主動了解契約內容,施工期間若更換資材或施工方式,更要了解每一次改動對於合約的影響
(2.) 工程期間有任何異動,皆須註記或載明,以免後續產生糾紛
如此一來,才有可能建立彼此間有效的溝通,降低發生糾紛的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