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

2020-10-27

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

定型化契約範本

中華民國90年8月14日衛署食字第0900045668號函公告修訂
(自91年2月14日起實施)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中華民國90年8月14日衛署食字第0900045668號函公告修訂
(自91年2月14日起實施) 

瘦身美容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中華民國95年12月29日衛署食字第0950409962號函公告
(自中華民國96年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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