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
2020-10-26
主管機關:經濟部
定型化契約範本
中華民國96年9月10日經濟部經授工字第09620416021號函公告訂定發布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行政院已審議通過「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不得記載預付費用購買點數或堂數的使用期限,企業經營者不得以自動續約扣款方式延長契約,預訂近日公告,宣導期半年,2020年3月正式上路。